圖書館捐款獎勵要點
|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捐款獎勵要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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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圖書館會議通過新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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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獎勵捐款,特訂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捐款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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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適用於捐款予本館之捐款者。捐款者可指定用途,唯用途限於圖書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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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館除致謝函乙紙對捐款者表示感謝外,並於本館網頁刊登捐款者名錄感謝之,另依下列方式回饋捐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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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捐款金額累積達新臺幣五千元以上者,本館提供捐款人「圖書館之友」借書證乙張,並提供借書及閱覽服務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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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持有本館「圖書館之友」借書證可享有以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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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閱覽服務:可憑證進入本館閱覽各種書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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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關「圖書館之友」借書證相關規定,請比照「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及「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之友作業要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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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要點經圖書館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