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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討論室管理辦法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讀者討論室管理辦法
九十四年三月十五日圖書館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於本校教職員生利用本館館藏進行學術研究或課程討論,特設討論室。

第二條

申請本館討論室之使用人數應達三人以上,每次使用以二小時為限。

第三條

使用討論室須先向一樓櫃台登記,並憑學生證換取鑰匙。

第四條

預約討論室可於二週前開始辦理,未準時利用者,逾時十分鐘,則視同棄權。

第五條

討論時請控制音量,嚴禁攜帶食物及飲料並保持整潔。

第六條

討論室使用完畢,應關燈、關窗、大門上鎖,並於十分鐘內將鑰匙交回櫃台。

第七條

借用人不得於討論室內進行與利用本館館藏、學術研究或課程討論等無關之活動。

第八條

凡違反本辦法者,本館得隨時停止其使用權利,並停止其借書及閱覽權利一個月。

第九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會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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