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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之友作業要點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之友作業要點

100年12月19日圖書館會議通過新訂

一、 宗旨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充分發揮大學圖書館功能,並建立與社區居民或機關團體之友好社群關係,加強交流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 適用對象
    (一)年滿十八歲民眾。
     (二)公司行號、機關團體。
     (三)對本館捐助金錢,符合本館回饋資格者。
三、申請辦法
(一)個人會員
    1.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吋照片一張。
    2.年費新臺幣二千元,自核發日起有效期限一年,期滿可續辦。
    3.保證金新臺幣三千元,入會時繳交,終止時無息退還。如違反「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圖書館
       借書規則」中相關罰則而不依規定繳納時,本館得於保證金中逕行扣除。
(二)團體會員:
    1.繳交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公司執照影本或法人團體證明文件影本等任一證明文件。
    2.依所繳年費的不同,分為以下二種等級會員
       (1)圖書館之友甲級:年費新臺幣五萬元,發給本館圖書館之友借書證五張。
       (2)圖書館之友特級會員:年費新臺幣十萬元,發給本館圖書館之友借書證十張。
    3.所發之借書證由申請單位自行管理使用,惟需指定承辦人以利聯繫。自核發日起有效期限一年,期滿可續辦。
(三)捐助會員,請繳交本校募款收據等相關文件,相關規定請比照「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捐款獎勵要點」辦理。
四、服務內容
    (一)閱覽服務:可憑證進入本館閱覽各種書刊。
     (二)借書服務:每張證可借書五冊,借期四週,可續借一次及預約。
     (三)多媒體資料:可於本館內使用視聽多媒體資料,但不提供外借。
     (四)電子資料:可至本館免費檢索與使用電子期刊及資料庫等相關資源。
五、注意事項
(一)個人會員借書證限本人使用,團體會員借書證僅限會員單位所屬人員使用。
     (二)借書證遺失補發需繳交工本費新臺幣一百元。
     (三)借書證之有效期限均自發證日起算。
     (四)本館各項通知均以電子郵件傳送,申請之個人或團體須提供電子郵件信箱位址。
     (五)使用本館資源須遵守本館各項規定,如有違規情事,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處理。
     (六)本館得視實際狀況,在不影響本校師生使用本館資源與服務之權益下,保留發證數量。
六、本要點經圖書館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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