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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書資料及器材

非書資料及器材使用說明

非書資料/器材包括:

  • 視聽資料:錄影帶、錄音帶、CD-ROM、LD、CD、VCD、DVD等。
  • 視聽器材:數位攝影機、數位相機、單眼相機、腳架等。
  • 其他資料與器材:縮影資料、縮影機、掃瞄器、電腦等。

借閱使用

    各類型資料、器材及空間之借還需憑証至櫃檯辦理:

  • 視聽資料:請依照館藏資料借閱規則辦理。
  • 視聽器材借用:
    • 本校在校教職員工生
    • 每次借期為七日,若無人預約得續借,最長借期十四天
    • 請愛惜使用,如因人為不當使用導致損壞,須負賠償之責。
    • 借出時器材如有損壞,請立即向櫃台館員反應及更換。
    • 器材無代借代還服務,請至南大分館借用及歸還。
  • 其他資料與器材:
    • 持有本館有效借書證之讀者可憑證申請使用。
    • 讀者須憑證至櫃台登記借用,每次申請使用最長為4小時,如無其他讀者預約,得續借,並於登記的時間內歸還資料與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