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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校區兼任教師若有利用圖書館之需求,請逕向人事室申請服務證

即日起及下學期開始,南大校區兼任教師若有借書需求,圖書館不再另發兼任教師借書證,
請逕向南大校區人事室申辦服務證,待拿到服務證之後,即可直接持服務證借書及開啟圖書館相關服務

原已辦理圖書館兼任教師借書證之南大兼任老師,尚未向人事室申請服務證前,
可持續使用圖書館所製發之借書證至原有效日期,人事室核發服務證之後,請持服務證借書,原兼任教師借書證即無法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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