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者討論室(二樓2-7,三樓3-7,四樓4-7)專供本校教職員工生進行學術研究或課程討論之用。
二、申請本館討論室之使用人數應達3人以上,每次使用以2小時為限。
三、使用討論室須先向一樓借還書櫃台登記,並憑學生證換取鑰匙。用畢請再向櫃檯登記,以便取回證件。
四、預約討論室可於2週前開始辦理,未準時利用者,逾時10分鐘,則視同棄權。
五、討論時請控制音量,嚴禁攜帶食物及飲料並保持整潔。
六、討論室使用完畢,應關燈、關窗、大門上鎖,並於10分鐘內將鑰匙交回櫃台。
七、借用人不得於討論室內進行與利用本館館藏、學術研究或課程討論等無關之活動。
八、凡違反讀者討論室使用須知者,本分館得隨時停止其使用權利,並停止其借書及閱覽權利一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