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典藏閱覽組 鄭致遠
壹、前言
電子書的發展已有數十年歷史,但在近幾年電子書閱讀平台越來越普遍,才被真正拿出來討論;上知名的搜尋引擎鍵入有關電子書閱讀器的關鍵字,我們可以發現已有許多大學圖書館與公共圖書館,將電子書閱讀器列為一般圖書可供外借,這是一種趨勢亦是一種潮流,有的圖書館僅提供館內使用,有的圖書館則可供外借,由此可見,圖書館已將電子書與電子書閱讀器視為必要的讀者服務之一,唯有不斷的提供更多更新的服務,圖書館才能永續經營不被淘汰。
貳、電子閱讀器
一、何謂電子閱讀器
根據維基百科對於電子書閱讀器的為「採用電子紙技術的電子書閱讀器,耗電量低(電子紙換頁時才耗電),而且如同普通紙張採取被動反光顯示,但是換頁速度慢,且彩色顯示技術尚未成熟」,但電子技術逐漸的演進突破,現在最常見的電腦、行動電話、PDA、行動電腦與平板電腦都是電子書的常見閱讀平台,但目前電子書閱讀器皆不限定只能閱讀電子書,它還可看網路文章、電子期刊、電子雜誌等電子出版品,所以我們更常看到的名詞為【電子閱讀器】。
二、圖書館怎麼選擇電子閱讀器
(一)功能
閱讀器本身若能具備支援各種電子書格式,則為首選。所以選擇功能強大、支援多種格式,進而增加讀者借閱的意願,讓平板的借閱流通率可以有效的提升。
(二)普及度
選擇較多圖書館購買且流通的機種。一來大部分圖書館使用的機種問題比較少,再者可以避免孤兒機種為圖書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維修上也較為方便。
(三)價格
價格考量並非絕對要素,目的是在有限經費內可購買到更多更實用的閱讀器,以供讀者使用。
(四)搭配性
有時單一閱讀器並無法閱讀所有格式的電子書,所以在選擇閱讀器時可以兩種以上機種做搭配,不同機種間最好能互相彌補不足之處,讓讀者可以有多種選擇,圖書館也能提供更多的服務給讀者。
(五)維修
當硬體故障時,維修便利性就變得重要許多,如硬體廠商能提供到館維修,或有就近的服務中心,將可減少維修時間,也能讓硬體有更多機會供給讀者使用。
(六)宣傳效果
購置電子閱讀器對於圖書館的宣傳效果有大幅度的加分。一方面新鮮的事物會吸引許多原本對圖書館興趣缺缺的潛在讀者,再者,外型跟功能酷炫的電子閱讀器,對於勇於嘗試新穎閱讀方法的讀者來說,亦是一項刺激且新鮮的挑戰。
參、電子書
一、定義
何謂「電子書」,簡單來說就是以電子檔型式來存放內容,讀者可以使用個人電腦(PC)、筆記型電腦(Notebook)、個人數位助理(PDA)、行動電話、電子書閱讀器等不同載具來閱讀的書籍。(註1)
二、管理
(一)廠商
電子書廠商必須選擇值得信賴與有規模的廠商,有足夠規模的廠商較能保證後續服務的品質;另外,廠商出版的電子書格式能夠適用於大部分的電子閱讀器,電子書能夠持續出版,才能有新的電子書可供讀者借閱。
(二)搜索
現在的網路新世代,大部份認為凡是搜尋不到的資訊,就是不存在的資訊,過於信任目前的搜尋引擎是普遍人的通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與提高電子書的流通率,必須在搜索端與推廣利用端做好十足準備,讓讀者了解資料庫有哪些電子書可供借閱與使用。
三、電子書與紙本圖書的比較
|
|
電子書
|
紙本圖書
|
|
使用前訓練
|
須有一定程度的訓練才能夠使用
|
直覺閱讀
|
|
價格
|
單價較便宜
|
單價較高
|
|
載體
|
須透過電子閱讀器才能夠閱讀
|
載體為一般紙張
|
|
受限
|
電子閱讀器必須有電才能使用
|
有實體圖書即可閱讀
|
|
互動
|
與讀者有互動,聲光效果佳
|
以文字為主軸,圖畫為輔助,
無法與讀者互動
|
|
出刊速度
|
電子通路出刊速度較快
|
一般通路,經過出版程序較為漫長
|
|
閱讀習慣
|
長時間閱讀電子書,
眼睛長時間
|
人類最習慣的閱讀模式為接觸背光源,容易疲勞
|
|
書刊數量
|
電子書因版權問題,數量較少
|
人類長期的知識累積,經過正常出版的圖書較多
|
|
排架
|
電子書無須排架,
只要能檢索到即可
|
排架、整架、順架較為麻煩,只要圖書被錯置在其他書架,很難找到
|
肆、電子閱讀器借閱政策
參考國內各大學的電子閱讀器借閱規定與江子隆先生於台北市立圖書館館訊中的「美國公共圖書館電子書閱讀器借閱政策初探」中提及,不難看出電子閱讀器借閱規定各有不同,但卻大同小異,其中差異與考量點以下討論之。
一、借期
閱讀器借期規定的制定,基本上與閱讀器的數量及其流通率息息相關,圖書館希望讓閱讀器的借閱率提升,會將借期設定於合理範圍,並配合續借權限來控制流通率,通常會依照借閱的踴躍度做適當調整,國內圖書館借期通常設定於5天至14天左右為較多。
二、逾期
逾期罰金部分,美國的公共圖書館可分為1美金至5美金為分布,其中又以5美金為最高。以Kindle售價為例,5美金的罰金約為Kindle售價的3%至7%之間。(註2)國內以交通大學為例,逾期1日收取100元新台幣滯還金,逾期一個月以上視為遺失,並依規定賠償。
三、賠償
各圖書館皆以設備購入價格來制訂賠償金額,但3C產品價格會隨時間下跌,所以賠償金的規定最好搭配採取較新的高規格機種代替。無論是何種賠償規定,皆應於閱讀器借出時清楚告知讀者,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產生。
另外損壞或是汙損等毀損情況,都必須加以明訂罰金或者賠償同規格物品,否則易引起讀者與圖書館的糾紛。
四、合約
在「美國公共圖書館電子書閱讀器借閱政策初探」中提及,全美13所公共圖書館中,共有9所圖書館必須簽署借閱合約才能借閱電子閱讀器,合約中明白告知讀者賠償事宜與相關規定、使用相關規則與注意事項、閱讀器借出與歸還的詳細狀態、功能與配件是否都被同時借出與歸還。(註3)
合約的內容要將權利跟義務、所有應注意事項與裝備狀態都詳註在合約中,以免讀者借出或歸還後才發現問題,平添糾紛。
伍、電子閱讀的未來
一、讀者中心
圖書館是一個成長的有機體,館藏不斷的成長,讀者的需求也會不斷的成長。圖書館所提供的任何硬體與軟體都是為了服務讀者所存在,所以讀者需要的電子書與電子閱讀器亦是由讀者需求來決定。
二、閱讀習慣
大部分讀者的閱讀習慣,仍受制於紙本圖書,對於新型態的閱讀習慣適應程度較低。許多電子書已擁有紙本圖書的功能,可劃線標記重點、夾書籤、視覺上做出翻頁的動態,甚至有書頁翻動的聲音,但是即使功能再多元,都無法滿足人類閱讀時的慣性,這也是電子書無法完全取代紙本圖書的原因。
三、相輔相成
所有的電子書都需透過載體才能被閱讀,所有的載體也需要有電子書的檔案才能被稱為電子閱讀器,所以電子閱讀器與電子書之間存在著相輔相成的連結。硬體若可讀取於所有電子書格式,將可大幅提升電子書的借閱率,如所有電子書格式都可被整合,則不管用何種閱讀器皆適用,如此讀者對於電子書的接受度也會相對的提升。
電子書目前因版權問題,許多經典圖書尚未被電子化,加上電子書閱讀器的價格還未能被大眾所接受,所以目前電子書仍較趨於弱勢,但未來隨著讀者年輕化及科技的進展,電子閱讀器的價格將更親民,屆時電子書將更有機會被大眾所接受。
附註
註1:魏秋宜 (2010)。政府出版品發展電子書之展望。研考雙月刊,34:4,107-110。
註2:江子隆 (2011)。美國公共圖書館電子書閱讀器借閱政策初探。台北市立圖書館館訊,29:3,56-74。
註3:同註2。